为了弄清楚这房子到底是谁买的,记者和刘先生一起来到的罗湖棚改服务中心了解情况。该中心的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发现,棚改登记的权利人既不是刘先生,也不是其儿子。罗湖棚改服务中心表示,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,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,记者和刘先生都无权获知相关信息。
▲律师潘翔
法律人士介绍,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,刘先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,来主张自己对房子的权利。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,刘先生可以撤销赠与。律师潘翔表示,证明房子是自己的,证明有改名的手续,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况,可以撤销。此外,刘先生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,来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。(记者:郭永佶)